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和解协议当儿戏?司法拘留!
作者:王健 马旋  发布时间:2024-04-23 17:19: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周至法院对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失信被执行人任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促其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案件款30000元,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案情速递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任某合伙承包土方工程,散伙清算后任某向张某出具欠款10万元欠条一张,归还54999元后剩余欠款拒不履行,多次讨要无果后,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任某偿还欠款45001元,但任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任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仍视而不见,拒不履行义务。2023年11月6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传至法院,经执行法官沟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案件款,同意被执行人偿还30000元,分期偿还,但和解履行期限届满后,任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调查核实任某微信流水,发现其在执行和解期间隐瞒收入,使用他人微信账户收取和支付款各项开支数额巨大,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严重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于是对任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举措,此时任某这才认识到心存侥幸、违法对抗执行的严重后果,积极主动将30000元案件款当场归还,申请执行人张某拿到期盼已久的案件款后,向执行法官由衷的表示感谢,随后将一面“维护人民利益、彰显法律公正”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法官寄语

    执行和解协议是在被执行人没有能力一次性给付的情况下,征得申请人同意,进行分期履行的协议,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绝不是被执行人逃避、拖延执行的“避风港”,利用执行和解协议变相规避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联系我们

地址:周至县环城南路西段(县城南大门向西200米)     立案电话:029-87181016     综合办公室电话:029-87181080     传真:029-8718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