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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温度 司法有温情
作者:宣伍刚  发布时间:2024-11-15 10:42:48 打印 字号: | |

“法官,感谢你!刚才收到了最后一笔案款!”李老师激动地说道。

李老师与老杨系老朋友,2018年,老杨因做生意向李老师借款40余万元。2019年,老杨突然身患重病,李老师赶到了老杨家,老杨的妻子、儿子小杨告诉李老师,老杨的借款由他们负责还。李老师当即作出承诺,免除全部利息。不久,老杨病逝,李老师和老杨的妻子、小杨在法院达成了调解。但后来因借款数额较大,小杨去了外地、双方沟通不畅,导致其未按调解方案履行。

2021年,李老师向法院申请执行老杨妻子、小杨。执行中,小杨主动联系法院,对未按调解书要求

还款表示歉意,李老师也作出了让步。最终,双方同意分期在三年内清偿全部案款。至此,该案以和解撤案结案。

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在每一笔还款期限即将届满前,李老师都会联系法院督促小杨按期还款,直至今天,李老师收到了最后一笔案款,并和小杨一同来到法院确认结案。

“感谢法官体谅我们!”小杨也激动地说,“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司法也有温度。”

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一直是周至县法院办案的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不仅仅是简单粗暴地用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应当包含着以有温度的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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